HK]中远海运国际(00517):有关合营企业增易游娱乐城- YY易游体育官方网站- 体育APP资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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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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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遠海運(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中遠海運科技為中遠海運的附屬公司及聯繫人,因此為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鑒於(i)合營企業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ii)中遠海運科技為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持有合營企業超過10%股權,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6(1)條,合營企業構成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因此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據此,注資(即本公司出售及合營企業收購遠通的100%股權)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注資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注資構成(i)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及(ii)本公司的非豁免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中遠海運科技的出資(透過向作為本公司附屬公司的合營企業轉讓SMART SAILING平台及現金出資)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該等出資的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該等出資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收購事項(即本公司透過增資收購合營企業的進一步股權)構成本公司與中遠海運科技(本公司關連人士)的交易,故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收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收購事項構成(i)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及(ii)本公司的非豁免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增資的進一步詳情(包括但不限於估值報告摘要);(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及(iv)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2026年1月26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本公司與中遠海運科技於增資完成後的持股比例(以及雙方各自應認購的新增註冊資本金額)乃參考(i)合營企業的資金需求;(ii)本公告「進行增資的理由及裨益」一節詳列的進行增資的理由及裨益;及(iii)估值以及遠通於估值基準日後宣派的股息,經雙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中遠海運科技是國內最早從事交通和航運科技服務的企業之一,堅持發展數字航運與供應鏈、數字城市與交通業務,具備全方位全鏈條的軟硬件一體化服務能力,以「平台、產品、服務」為模式,為行業客戶提供船視寶平台、數據集成平台、智慧航運管理平台等端到端的數字化、智慧化解決方案,支援服務行業客戶的業務與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技術的結合,加快打造數字化產業標杆,通過技術和數據為行業發展賦能賦智。
SMART SAILING平台由中遠海運科技設計研發,於2023年6月正式推出。該平台以船舶服務為核心,以航運數智化新基建為保證,以綠色化、智能化、數字化為抓手,旨在全面提升船舶服務水平與服務能力。SMART SAILING平台圍繞綠色低碳、航行安全、智慧供應鏈三大發展方向,並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重塑船舶設計、建造、運營、維修及處置等全生命週期管理流程。
由於SMART SAILING平台由中遠海運科技內部設計開發且相關研發成本已於中遠海運科技自身賬目中確認為費用,故SMART SAILING平台於2024年12月31日及估值基準日的未經審核賬面值為零。根據SMART SAILING平台估值,截至估值基準日SMART SAILING平台採用成本法評定為人民幣53,235,900元。
合營企業由本公司與中遠海運科技共同出資設立,旨在成為全球領先的航運服務企業,提供覆蓋航運業全生命週期的綠色低碳數字智能解決方案。合營企業為船舶提供節能減排、航行安全、備件╱能源供應、船舶運營維護等全方位運營解決方案,具體負責節能減排監測、船舶安全監控、海務管理、船舶航行優化計算及海圖設計等業務。合營企業同時承擔機務管理、燃油供應、備件供應、新能源加注等業務的前端平台及技術中台職能。憑藉本公司在實體經營業務領域的優勢及中遠海運科技在數字化技術領域的優勢,合營企業推動航運服務業務滲透至船東供應鏈體系,提升現有業務效率及客戶體驗,為客戶創造更高價值。
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營企業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11,725,734元。根據合營企業估值,採用資產基礎法(為成本法的一種估值方法)評估,截至估值基準日合營企業的全部股東權益經評定為人民幣50,972,300元。
基於遠通按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七個月期間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遠通及其附屬公司的主要綜合財務資料載列如下:
於2025年7月31日,遠通及其附屬公司的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為987,934,000港元。根據遠通估值,採用市場法評估,截至估值基準日遠通的全部股東權益經評定為人民幣1,288,895,100元(相當於1,415,139,700港元)。遠通於估值基準日後宣派的股息為人民幣150,000,000元(相當於164,692,190港元)。
透過增資及實施「船服 遠通」數智融合方案,本公司將大大強化核心業務實力及鞏固戰略定位。此舉不僅能實現協同效應,亦可擴大本公司的業務版圖及提升資產價值。增資完成後,本公司將進一步深化核心業務場景整合,系統培育新質生產力,打造具有行業推廣及複製價值的智能服務產品矩陣,從而加速實現「智慧船舶全生命週期」場景的覆蓋與深化。
增資項下的現金出資所得款項淨額人民幣213,010,416元擬由合營企業用於補充日常營運現金流、撥付項目研發開支、搭建產品銷售體系及促進行業生態整合,當中包括(a)備件全生命週期管理平台研發、以及燃油交易、船舶貿易和保險經紀業務智能平台的開發;(b)銷售網絡及營銷體系建設投入,搭建錨定不同客戶群體的分級銷售系統以及與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共建代理網絡;及(c)通過併購、投資等方式鎖定具有良好現金流及商業化場景廣闊的市場標的,獲取稀缺數據和外部客戶資源。
由於並無董事於增資中擁有重大權益,故並無董事須根據細則或上市規則就批准增資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基於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執行董事朱昌宇先生因同時擔任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已自願選擇放棄投票。
中遠海運(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中遠海運科技為中遠海運的附屬公司及聯繫人,因此為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鑒於(i)合營企業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ii)中遠海運科技為本公司發行人層面的關連人士,持有合營企業超過10%股權,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6(1)條,合營企業構成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因此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據此,注資(即本公司出售及合營企業收購遠通的100%股權)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注資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注資構成(i)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及(ii)本公司的非豁免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中遠海運科技的出資(透過向作為本公司附屬公司的合營企業轉讓SMART SAILING平台及現金出資)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該等出資的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收購事項(即本公司透過增資收購合營企業的進一步股權)構成本公司與中遠海運科技(本公司關連人士)的交易,故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收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收購事項構成(i)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及(ii)本公司的非豁免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增資的進一步詳情(包括但不限於估值報告摘要);(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及(iv)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2026年1月26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中通誠」 指 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一家位於中國的獨立估值師;「本公司」 指 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00517);